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3 基本规定3
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实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
[条文说明:建设单位应实行以下具体管理措施:1.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
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
3.定期如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应将质量通病控制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并明确奖罚措施
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实行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
3 施工单位应仔细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条文说明:施工单位要仔细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要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
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好以下工作:1.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2.在采纳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控制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度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根据批准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控制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仔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