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24]15 号)和《广东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粤老师[2024]50)以及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促进老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阔老师为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老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老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进展
鼓舞老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老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法律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考核主要指标以老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主要指标包括老师的思想政治素养、老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老师职责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
主要指标包括老师具备的文化素养、教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