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兽医试验室建设原则1.县(市)级兽医试验室1.1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 BSL-1 试验室的规定。1.2 试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00 平方米。1.3 试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档案室等。1.4 应当配置的仪器设备有: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微量震荡器、生物安全柜、真空检测仪、一般离心机、磁力搅拌器、生物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纯水仪、酸度计、高压灭菌器、一般冰箱、冰柜、恒温水浴锅、干热灭菌器、通风橱、电子天平(0.001g)、多道移液器、单道移液器、紫外灯等。2.地(市)级兽医试验室2.1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 BSL-2 试验室的规定。2.2 试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2.3 试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仪器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和档案室等。2.4 在配置县(市)级兽医试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当配置有:PCR 仪、电泳仪、凝胶电泳成像与分析系统、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Ⅱ级生物安全柜、组织匀浆机、涡旋混匀器、超声波裂解器、超纯水仪、自动高压灭菌器等。3.省级兽医试验室3.1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 BSL-2 试验室的规定。3.2 试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 平方米。3.3 试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处理室、样品保留室、档案室、仪器室、试剂室、血清学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病毒检测室、细菌检测室、寄生虫检测室、病理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试验准备室、菌(毒)种保藏室等。3.4 在配置地(市)级兽医试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当配置有:梯度 PCR 仪、荧光 PCR 仪、多功能电泳仪、恒温振荡摇床、细菌过滤器、小型冻干机、小型孵化器、细菌鉴定仪、自动组织脱水机、石蜡包埋机、自动染色机、倒置显微镜、多功能显微镜、二氧化碳培养箱、全自动高压灭菌器、超低温冰箱(- 86℃)、制冰机、电子天平(0.0001g)、电动移液器等。冷冻切片机、荧光显微镜、石蜡切片机、消毒液机。4.区域级兽医试验室4.1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规定。4.2 试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其中 BSL-3 试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 400 平方米,基础试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 1600 平方米。4.3 试验室应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