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汽 车 租 赁 合 同签订合同双方: 承租人: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人: 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承租人: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甲方)出租人: (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型、价格及车况车型价格(元人民币/月)交付时车况等级台数一级(全新)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换算应付租金支付
日平均租金=月租金/30 天
第二条:车辆接收甲方在接收车辆时应对车辆进行检验,检验车辆符合使用要求的出具接收签单
签单上须注明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及接收日期
无此签单的视为乙方未交付车辆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结算时间、方式1
租赁期间:每辆车的租赁期间从甲方出具签单所记载的日期开始计算,至甲方通知乙方结束对该车租赁行为之日止
结算时间:每月 20 日前,乙方凭有效单据向甲方结算
结算方式:以转帐方式结算运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为乙方正式履行租赁义务
甲方应合理使用车辆,每月应留有一天时间保证车辆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维护乙方对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包车辆出租、转租或抵押给第三方,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包括在此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情况,甲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价格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并承担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
除此以外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均不承担5
甲方应提供所包车辆的安全停车场所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出租、转租或抵押车辆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车辆,依法索赔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状况完好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