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法律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0 公里或 100 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
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法律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
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