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 青 运 输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运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沥青运输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 货物名称:沥青货物数量: 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内货物未运输完的,双方可协商延长相应期限
三、托运时间、地点和到货时间甲方以 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乙方在收到发货通知后 30 分钟内把承运车辆的车牌号报给甲方调度
乙方在收到发货通知后,运距大于 500 公里的,乙方应在 48 小时之内将货物运达卸货施工场地;运距小于 500 公里的,乙方应在 24 小时之内将货物运达卸货施工场地
四、运输起止地点、运杂费运输起止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为运输起点,运输至甲方规定的拌合站
运杂费为 元/吨
五、付款办法:甲乙双方每 1000 吨结算一次运费,最后一批次运费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对账结束后 3 日结算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积极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
3、甲方应及时安排验货、货物卸车、相关单证的交接等工作,并保证乙方车辆等待时间不能超过 24 小时(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配备罐装车承运,且车辆必要的手续齐全,驾驶员持正式有效执照,身体健康,能胜任运输工作
若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将货物运按时送至指定的交货地点
3、乙方将货物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滞超过 24 小时以上,甲方应向乙方司机支付每天每车延误费 2000 元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