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需方(甲方) 潍坊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设施名称:金色嘉园小区村民安置楼宜家好太太 H18 吸油烟机 签订地点:金色嘉园项目施工场地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规和建设规章的规定、就需方 14#、17#、18#、19#安置楼安装吸油烟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如下:一、吸油烟机综合单价为 870 元/台,共计 168 台,总造价为146160 元。(注:综合单价包含所有税费及安装费、人工费等。)供货及安装时间根据甲方工程部进场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安排施工场地代表参加施工协调,并及时与甲方施工场地代表温传龙就本项目进行沟通协调。二、质量标准:吸油烟机质量要达到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安装要达到验收合格要求。三、运输方式、到站费用等全由供方负担.货物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自行保管。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供方现行标准包装。五、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 5 万元,余款在安装完并验收合格后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付清,同时供方提供全额发票。六、售后服务:乙方提供设备所有配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终生保修(除主电机收取合理工本费外,其余配件免费),外力原因除外.每台吸油烟机在设备明显处粘贴有售后维修电话,并要求在接到电话 3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七、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约定事项:在 2024 年 月 日前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执三份,供方执一份。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