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日常工具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科室、各区队及选煤厂:现将《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日常工具管理办法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八日附件: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日常工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日常工具的管理,保证日常工具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人为损坏和流失,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使用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队、选煤厂使用的所有个人工具、共用工具的管理
第三条 工具的分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常用工具区分为个人工具、共用工具,具体划分标准为: 个人工具:系指岗位工作、相关设备维护必须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具及仪器
(个人需为公司长期聘用人员
电工、钳工需持有相应证件,由各部门提供人员名单,分管领导签字为准)
共用工具:系指由公司供应科统一管理、通用性较强、非常用的工具及仪器
第四条 工具的领发一、各部门领用或更换工具时,需填写《材料领用计划审批表》,经领导审核签字后,供应科予以发放
二、一线职工个人工具配发周期为一年,二线职工个人工具配发周期为二年,领发必须根据年限,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年限不到期者不予更换领发
自发放之日起一个配发周期内损坏、丢失由个人承担,但由工具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应及时向队组汇报,经鉴定后予以更换
三、供应科应建立工具发放台账,各科室、区队组建立部门职工工具领用台帐
四、共用工具领取后,人为损坏、丢失的,需按原价进行赔偿
凡因工具缺失造成的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影响生产的一律根据影响生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工具的配发标准个人工具:序号工 种工 具 种 类1电工十字改锥(5*75)一把、一字改锥(5*75)一把、开口扳手(8-10 12-14 14-17 17—19)各一把、套筒(10-12—14 14-17—19)各一把,活口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