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地点:绵阳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余长兴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长兴 · 江岸精典地下室 ”涂料分项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兴 · 江岸精典 工程地点:绵阳市安昌路 51#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搭设施工作业操作架,混凝土结构表面基层清理及打磨,局部石膏灰找平,阴角弹线石膏灰找平,阳角线口找平,满刮腻子灰两遍及砂磨,乳胶漆面层两遍,打扫清洁卫生
第三条:工程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3 月 2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11 年 5 月 20 日,总日历天数 60 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按施工图要求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统一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对施工质量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乙方进度及质量在三次及以上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终止合同
4、提供施工所需用电源及配电箱及水源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酬劳,并监督乙方对民工工资的发放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电、用水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及安全警示背心、安全帽,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9、核算乙方对材料的消耗量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