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 培训资料 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仔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第一章 组织管理第1条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2条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公司、分厂、班组、库房、宿舍应配备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协助本公司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第3条公司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第 4 条 工厂 、宿舍、餐厅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做到: (1) 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可燃物品;(2)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实行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3) 严格控制明火、电焊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时,必须实行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4) 非专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 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第 6 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消防器材与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 7 条 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组织实施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2)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制度要上墙张贴; (3) 把防火列入、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内容; (4) 组织常常性的防火检查,随时消除火险、火灾隐患; (5)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搞好重点部位的灭火预案;(6) 协助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火险、火灾隐患; (7) 保管好辖区内的灭火器材和灭火设施;按要求进行配置、更新和维修;(8) 做好对本单位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第 8 条 公司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第二章 防 火 监 督 第 1 条 安全办在组织防火检查时,有关部门应派人参加。被检查部门应主动提供所需资料,参加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都应当详细记录并如实向厂领导汇报,落实整改措施。 第 2 条 安全办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被检查单位的防火负责人,应当把火险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告知管理处。 第 3 条 保安和防火监督的主要职责:(1) 对全公司各部门督促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防火组织; (2) 进行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