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窄轨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江苏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条 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安全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双龙公司、工程建设公司、矿井筹备处等)斜巷窄轨运输,包括矿井主、副斜井、各水平间斜巷、采区运输斜巷、工作面两道斜巷以及各类临时斜巷等窄轨运输系统。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各矿建立分级“窄轨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根据“管人者管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斜巷运输系统进行区域划分,按“属地管理制"实行责任承包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范围。 第五条 各矿矿长对全矿窄轨运输工作负总责,是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掘进副矿长具体负责全矿窄轨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窄轨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职,对其分管单位的窄轨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内窄轨运输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第六条 各矿要成立运输职能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管理人员,机构负责人在掘进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矿窄轨运输安全负责。 第七条 各矿生产、辅助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窄轨运输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 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根据《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二)负责制定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门做好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的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三)负责对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采区斜巷的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等)的持证换牌、拿钥匙上岗、遵章作业等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四)参加全矿斜巷窄轨运输系统的巷道工程、铺轨、设备安装等设计,并负责组织施工检查和竣工质量验收工作.(五)负责矿井采区内部斜巷窄轨运输安全设施的选型、设计,负责其安装验收、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