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法律规范目 次l 总则 2 导流与渡汛 3 坝基与岸坡处理 4 筑坝材料 5 堆石坝填筑 6 面板与趾板施工 7 止水设施 8 观测仪器埋设 9 质量控制 附录 A 质量检查的主要项目及技术要求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一、二、三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含砂砾石填筑的坝)的施工.四、五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可参照执行。 对于坝高超过 70m 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不论工程等级均应按本法律规范执行.1.0.2 施工中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积极试验论证,经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采纳。1.0。3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除执行本法律规范外,尚应执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2 导流与渡汛2。0。1 应充分讨论坝址区的水文、气象、地质及施工条件的特点,慎重确定施工导流与渡汛方案。2.0。2 施工导流方案的选择,应充分利用下列有利因素: (1)未浇筑混凝土面板的坝体上游垫层坡面经防渗固坡处理后可直接挡水。 (2)施工初期,对下游坝坡实行可靠的防护措施后,允许坝体过流。2.0。3 当确定未浇筑混凝土面板的坝体挡水时,必须对上游坡面进行碾压砂浆、喷射混凝土或喷洒阳离子乳化沥青等防渗固坡处理.2。0。4 当确定坝体过流时,宜用加筋堆石或钢筋石笼等,对下游坝坡进行保护。石笼块石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坝体过流后,应对坝面进行认真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2。0。5 选择导流、渡汛方案时,宜首先讨论以低过水围堰保护、枯水期正常施工和汛期利用坝体与导流建筑物共同泄流方案的可行性。2。0。6 采纳临时断面挡水渡汛时,应对临时断面进行设计。3 坝基与岸坡处理3.1 一般规定3。1。1 坝基、趾板地基及岸坡的处理,均属隐蔽工程,应按设计与法律规范要求认真施工.处理过程中地质人员应如实、准确地进行地质描绘、编录及整理。如发现新的地质问题,应及时讨论处理。3。1.2 处理岸坡时,应实行截流排水等措施,防止两岸山坡雨水冲刷垫层.3。2 坝基与岸坡开挖3.2。1 趾板部位的地基开挖可分两步进行。首先按设计线剥离表层覆盖物,将已揭露的地形、地质资料提交设计单位,供调整趾板位置或坝轴线时参考.最终定线后再进行基岩开挖。建基面应符合设计要求。3。2.2 岩石岸坡开挖清理后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趾板部位岩石边坡存在局部反坡或凹坑时,应进行削坡或填补混凝土处理。趾板以上的岩坡,如裂隙发育、风化速度较快,必须实行喷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等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