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新月食品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一、前 言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法律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固原市新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仔细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仔细贯彻执行新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新月公司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4. 价格统一原则: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别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新月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新月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根据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新月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仔细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新月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进展。 10。 长期性原则:新月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 则第一条 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市(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新月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新月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进展; 第三条 代理商经新月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新月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 新月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新月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新月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 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新月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新月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