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合作协议书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意向如下: 一、由甲方提供位于无锡市蠡湖大道 2024 号华莱坞时尚街室外场地(详见附件一:游乐范围图纸),由乙方自行投资并开发游乐项目,双方合作时间暂定壹年(具体时间从开园之日算起),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所需的游乐设备,投入资金由乙方承担,除甲方独立投资经营的项目外,全部由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同类型的游乐项目
二、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宣传、保洁、收银
乙方负责经营范围内的员工管理、日常 营运管理及内部垃圾处理等;同时遵守甲方及景区的统一管理、人员管理以及营销管理
三、经营管理费结算方式:以乙方投资的游乐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营业收入,甲方根据 20%的比例进行提取,乙方根据 80%的比例进行提取
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四、经营管理费支付方式: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 1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向乙方支付营业收入分成,即甲方于每月 30 日前依据本合同第 四条约定计算出本月 1 至 15 日的的营业收入分成并通知乙方,甲方于次月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该营业 收入分成;次月的 15 日前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计算出上月 16 日至月底的营业收入分成 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预先提供给甲方相应金额经营管理费发票,于次月的 25 日前 向乙方支付该营业收入分成;如该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则支付日期顺延至节后 第一个工作日
最后一月的营业收入分成应不迟于乙方办理终止联合经营管理协议手续前结 清
2、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隐瞒销售和收受现金
一经发现,若属故意,根据 10 倍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若属个人行为,按刑事案件处置
双 方确认,“应计入之营业额”指乙方利用该乐园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并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以现金、支票、信用卡、贵宾卡、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