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合伙合同书 合伙人:姜海波合伙人:孙柏生合伙人:李祖国 合伙人:李春福合伙人:庞晓梅合伙人:于春梅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 合伙开设烧烤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自愿合伙经营 烧烤店,总投资为 元( 万元)合伙人:姜海波出资 万元 占股合伙人:孙柏生出资 万元 占股合伙人:李祖国出资 万元 占股合伙人:李春福出资 万元 占股合伙人:庞晓梅出资 万元 占股合伙人:于春梅出资 万元 占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 万元).合伙资金到位后如不能满足生意资金需要需合伙人按占股追加资金.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其他合伙人全部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其他合伙人全部同意方可退伙;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需其他合伙人全部同意.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负责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或罢免)。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与采买负责负责人购进常用货物;与财务负责人做好财务记账工作③,支付合伙债权.④ 合伙负责人经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合伙负责人的调度与安排,如有异议可申请召开全体股东会协商解决。2 采买负责负责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或罢免)其权限是:不必坐班但必须每日配合经营负责人做好物品采买工作并做好记账工作。每日的采买账目交由经营负责人签字后交给财务负责人。3 财务负责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或罢免)其权限是:不必坐班但必须每日配合经营负责人和采买负责人做好日常经营和支出的流水账目,负责月底的分红和工人的工资发放工作。4、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 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服从合伙负责人的调度与安排;②听取和监督合伙负责人经营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四条分红每月 15 日为上月分红结算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上月的总营业额减去支出,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总营业额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