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 新安装的绞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提人的每年进行一次测试,提物的每 3 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2、 主要运输斜巷提升的绞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完善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安全可靠,并配齐绞车后备保护装置。提升人员的绞车必须实现二级制动;3、 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人车、连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具有以下报告:(一)绞车制动力矩测试报告。(二)连接器检验及三环链检验报告.(三)斜井人车试验报告。4、建立斜巷运输设备的各种图、牌板、技术履历簿、维修和技术记录档案,明确专人负责.5、斜巷提升人员绞车每班必须配备两名合格的司机,持证上岗,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倾斜巷道运输工作,必须遵守“三固定、四保险"。6、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应有足够的备品配件,如提升钢丝绳、油马达、主泵、副泵、大型减速机、电机等,要有可靠备用关键易损件,如轴承、联轴器、制动电磁阀、溢流阀、安全阀、电控插件等.7、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悬挂以下制度及图表:(一)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岗位责任制。(二)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操作规程。(三)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交接班制度。(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五)干部上岗制度。(六)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七)设备包机制度。(八)绞车维修制度。(九)安全保护试验制度.(十)钢丝绳验绳制度。(十一)人车运行制度。(十二)绞车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技术特征表.(十三)斜巷运输系统图、挡车器图表.(十四)周期检修制度。(十五)防火制度8、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有以下记录:(一)绞车运行记录。(二)司机交接班记录.(三)钢丝绳检查记录。(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五)人车专项安全检查、检修及手动落闸试验记录。(六)设备检修记录。(七)干部上岗记录。(八)要害场所登记记录。9、主要斜巷运送人员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确保斜井人车安全运行。10、斜巷运送人员的斜井人车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通话要清楚,信号要准确,系统要可靠,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出停车信号,确保人员运送安全.11、斜巷运送人员的巷道内必须设置人车库,人车库中应有检修坑,其规格尺寸应满足人车维护检修的需要,不得有积水和杂物。12、斜巷运送人员必须设置乘人车场,悬挂人员乘车管理牌板,并有运输安全监察员维持乘车秩序。各乘人车点要有明显停车标记,乘车人员严禁抢上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