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纳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采纳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根据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实行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各煤矿应实行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猎取并实行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