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红山西煤矿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发〔2024〕00 号《红山西煤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考核、管理办法》为实现《中富矿业红山西煤矿建设工程代建代管协议》的矿井建设目标,加快红山西煤矿的建设步伐,促使矿井安全、高效建设,建立红山西煤矿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 2024 年安全生产年目标,保障工程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建立相关安全管理、质量、进度等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范围及责任体系一、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安全、井巷工程质量、进度二、主要监督单位及负责人主要管理单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公司新疆分公司红山西项目监理部三、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单位-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红山西煤矿主要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四、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应责任单位—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红山西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施工队长)对应责任单位—甘肃华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施工队长)五、 对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标准1
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需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主管部室长和主管经理及监理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人每次次罚款 500 元
施工期间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在施工场地,不得空岗,如空岗一天罚款 200元
每周周一 17:00 的监理例会及周五 16:30 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生产、技术、安全、机电经理都要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 500 元
召开监理例会及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手机全部处于静音或震动状态,响铃一次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