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试行)一、制定本大纲的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2、国务院令第 446 号《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二、培训对象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以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的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基础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工人入井的有关规定
3、 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实行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正确使用自救器
5、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
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安全工作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 72 学时,具体安排见表 1
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1、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见表 2
2、实验、参观内容及学时分配见表 3
表 1 培训时间安排表序号项目名称学时分配1开学典礼42讲 授483实验参观124复习考试65结 业26合 计72表 2 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序号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合计讲授实验参观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442职业道德与矿纪矿规443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444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2125煤矿灾害事故预防基础知识241686矿山抢救与自救互救知识1284(复习考试)7合 计604812表 3 实验参观内容及学时分配表序号实验参观内容学时分配1瓦斯、煤尘爆炸演示22通风系统模型13采掘工作面模型14井下采掘工作面参观实习65自救器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26合计12六、课程内容(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有关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