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巡线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管道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根据巡线工作 “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高中压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警示桩及和阀井、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条 生产运营部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
第四条 生产运营部负责监督管理巡线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定期负责对管道运行中出现的占压及附属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总、上报
第五条 巡线人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段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进行解决处理
同时做好企地协调工作、管道保护宣传工作
实行“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巡线人员职责及任务分配 第六条 巡线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
第七条 根据公司现有情况将整个管网分为X个巡线组,每组X人
第八条 巡线范围 巡线员所辖主管线、沿线阀井室、隧道、绿化带、主支干到、农田、建设施工场地等关健点等
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阀井)的位臵、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
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法律规范要求
第九条 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第十条 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巡线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
必须保证每日至少对辖区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并设专人监护
第十二条 巡线内容 1 管道 1
1 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 5 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