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理合同甲方:哈尔滨市大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松花丽景、滨江丽舍、金域蓝湾、凤凰栖、锦绣新城一期化粪池清理、化粪池清掏维护工作承包给已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一、承包项目 甲方承包给乙方化粪池清理、维护工作;化粪池内清理的污水、污渍由乙方清运出小区妥善处理,如乙方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服务标准 1、乙方每年至少对小区内的化粪池、公共排污管道彻底清理、维护不低于两次,在合同期届满前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
2、 乙方须确保小区内所有化粪池污水不外溢,公共排污管道畅通无阻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公共排污管道堵塞等异常情况,乙方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处理
4、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如给甲方环境造成破坏,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5、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清理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 贰 年,从 2024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7 月 31 日止
四、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为年 8600 元,大写:捌仟陆佰元整
如因甲方物业服务项目增减的,双方可另行协商价格
五、付费方式:甲方共分四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进行首次清掏,清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2000 元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二季度,清掏记录交主管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已方 2000 元
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季度,清掏记录交主管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已方 2000 元
第四次付款时间为,合同期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掏后,甲方付清尾款 2600 元
六、甲方权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