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次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有偿家政服务;2、有偿室内维修服务;3、其他有偿服务
第四条 乙方以 1 个月 为周期为甲方代抄水、电表,代收水电费
收费标准按澜沧县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甲方小区内公共部分的水、电耗损根据电表、水表实际读数有业主共同分摊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方式: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住宅、商铺: 元/月/平方米;车库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服务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分费用;(7)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