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加强 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制造优美、干净、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办公、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 33 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1、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 (4)占地面积: (5)建筑物: (6)绿化面积: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物共体部位的保洁养护和管理
(2)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及室内绿化植物的护理
(4)疏导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5)维持公共秩序,包括 24 小时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6)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包含两部分,由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和乙方自主经营甲方划定地块的收益所得
第一,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乙双方协商的承包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月支付 元
此项下的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服务,每年一付,第一年的管理服务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付清,后面每年的管理服务费应于上一年度的 12 月底前付清
第二、除本条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外,甲方另行划定 小区内位于 的地块由乙方自行处置,乙方对地块的使用期限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续签合同期限相同,面积为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