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一、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二、维修人员上岗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佩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者一次罚款 5 元; 三、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违反规程冒险作业者一次罚款100 元; 四、维修人员未按规定巡视,编造虚假记录者一次罚款 10 元; 五、维修人员到业主家实施维修,要严格执行作业流程
违反流程作业一次罚款 10 元;野蛮作业致使业主投诉,一次罚款 50 元;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性罚款 100 元,后果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六、维修人员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除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外,将对该人员予以辞退; 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为公司塑造良好形象的,一次性奖励 50元;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的,一次性奖励 100 元; 八、仔细巡检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为公司避开了重大经济损失,除给以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 100~200 元; 九、工作一贯仔细负责,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员工,将上报公司重奖
物业工程人员奖罚制度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舞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制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实行措施避开事故发生,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每次加 2-10 分
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商户或客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 分
金额较大者由公司酌情奖励3、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誉者,每次加 10-20 分
4、检举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为公司往回财产损失者,每次加 5-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