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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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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Clin Lab PUMCH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生效日期:2011/05/01文件编号:DYJ-WSW第 1 页共 2 页1。目的法律规范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2.适用范围2。1 医院感染监控重点科室,每月常规监测。2。2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3. 职责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遵守本程序。4 程序4。1 用 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要求采纳面积≥100cm2,连续采样 4个。4.2 用浸有无菌 0。9%氯化钠(NaCl)采样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涂抹 5 次,并随之转动拭子,连续采样 1~4 规格面积。4。3 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 5 mL 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4。4 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纳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全部表面的方法采样。4。5 计算方式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数(CFU/cm2)=平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采样面积(cm2)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数(CFU/件)=平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件5.结果推断 各类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环境类别范围物体表面菌落总数(cfu/m²)Ⅰ 类层流干净手术室、层流干净病房≤5Ⅱ 类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5Ⅲ 类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10Ⅳ 类传染病科及病房≤15注:空气和物体表面的致病菌是指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德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Clin Lab PUMCH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生效日期:2011/05/01文件编号:DYJ—WSW第 2 页共 2 页医护人员手的致病菌:Ⅰ、Ⅱ类区域致病菌指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Ⅲ、Ⅳ类区域致病菌指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医务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6。注意事项6。1 送检时间不得超过 6h,若样品保存于 0℃—4℃,则不得超过 24h;被采样本面积<100cm²取全部面积,被采样本面积>100cm²,取 100cm²;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采样液中应加入相应中和剂。6.2 实验结果的计算和判读:除强调认真认真外,还应注意排除污染情况,当一个平皿计数大于 300 CFU/cm2且分布均匀时,假如要准确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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