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整合管理办法一、目的1、为了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更好地法律规范我公司与物流承运商的合作,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二、承运商使用原则1、整合原则:将原有的 40 多家承运商削减整合至 2—3 家,以法律规范承运商管理、规避公司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持至少 2 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配送的工作,并保持运输价格和服务品质的良性竞争.2、分线原则:使用的 2—3 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 2-3 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3、合作原则:承运商要委派人员驻派到我公司,以快速沟通处理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物流在途信息、提高服务质量。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办公场地等。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5、管理法律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6、防风险能力强:(1)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2)专人负责车辆.(3)货物有相关保险。(4)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 3—5 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商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