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入库、保管、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仓储物资的入库、保管、发放管理,法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供应处物资入库、保管、发放的管理;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企业管理科负责对物资仓库正常工作的指导及监督;负责对物资仓库日常入库、保管、发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第四条、 采购部门负责入库物资所需资料的传递及有关问题的协调。第五条、 质检科负责入库物资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验收记录一式三联,由验收员、保管员、供应员分别留存第六条、 物资仓库负责所管物资的接卸、保管、发放、配送、帐务处理与稽核工作。第七条、 试压站、物资仓库负责各自加工、组装、检验物资的保管、发放工作。第三章 工作内容第八条、 物资入库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人员在到货前 3 日将《到货通知单》下达给保管员和验收员。合同物资到库后,保管员按到货核对《到货通知单》,填写新到料验收通知单,并在 24 小时内通知验收人员组织验收到库物资,汽车到料随时通知。代管物资到货后,验收员、保管员根据供应员提供的书面证明验收入库.火车整车接运入库货运调度人员于每日 18:00 时,与铁路部门联系落实第二个工作日物资到货情况,与库房保管员共同确定卸货位置. 车皮到达专用线,货运调度人员同承运部门货运员一同引导车皮在专用线上的停靠位置,车皮停稳后,双方共同检查车皮的封闭情况(车卡、铅封、苫布等有无异状)。检查无误后,双方共同在接运初验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初验结果,由货运调度人员组织卸车. 卸车时,由货运调度人员监卸,分车皮、品名、规格,摆放整齐,做到一次堆码成功. 物资卸完后,由监卸人员在货垛标签面右上角的实物上标明车皮号、数量,便于清点、核对,避开混淆。货运调度人员对到货物资,应做好到货接运记录。向保管员现场点交物资并将铁路大票、交料单(交料单上注明运杂费)及各种附件运单、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一并移交,办理内部交接手续,最迟在卸完货的次日下午交接完毕。属于运输部门的苫布或其它辅助设施由货运调度室在规定时间内返承运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保管员接货后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通知验收人员根据规定进行验收并移交相关资料。验收中发现问题,同运输部门货运员一同进行复检,并分清责任,向铁路部门索取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以便索赔和查询。 整车到货物资未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由货运调度人员妥善保管,并做好上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