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
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
设〔2024〕217 号)、《
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24〕219 号)、
部《关于印发〈
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设〔2024〕216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章 物资设备分类及其范围第三条
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所有物资设备分为两大类:1.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
部组织下或由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分别为“部管物资”和“建管物资”)
甲供物资设备的具体范围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设〔2024〕216号)文件执行
2.自购物资设备是指用于工程的除甲供物资设备外的其他由施工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安全质量部、综合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 1.讨论决定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重要事项
2.审定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3.审定合格供应商目录
4.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工作
指挥部职责: (一)物资设备部 1.组织建立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甲供物资设备进场前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编制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指导参建单位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及时上报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计划,协调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工作,按时完成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相关工作;组织代理机构做好甲供物资设备监造与供应,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