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应商第三章采购计划第四章采购方式第五章物资验收与付账第六章责任第七章奖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着堵塞漏洞,公开透明,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管理工作宗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外部物资采购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采购,是指公司或公司指定的采购人员与供货商以合同或约定方式有偿取得物资的行为;本办法所指物资,是指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维修(基建)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产经营、日常办公所需的材料、物品;公司设备设施(固定资产)2000 元以下的附属部件、零配件。第三条 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采购人员要维护公司利益,严格根据采购程序办事,做到适时、适价、适质、适地采购,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第四条 公司物资采购严格根据采购计划及批准的预算执行,由供应部门进行集中采购.第五条 大型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等计划外或临时性项目,物资采购由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指定专人(专业小组)购置或采购的,执行特别规定。下达到供应部门的,由供应部门依照本办法组织采购。第六条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核算的工作机制。第七条 公司物资采购的相关信息由公司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中心定期公开公布,但涉及商业秘密除外。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对物资采购工作中产生的疑问,有权利向公司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中心提出质询.第二章 供 货 商 第九条 供货商是指向公司提供采购物资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十条 供货商参加公司物资采购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十一条 供应部门要建立供应商资质、诚信准入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明确掌握供应商的工商税务营业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准、质量证书,物资税票类别、要求付款的周期、方式,从中选取可靠、诚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之间不得以行贿、受贿、索贿等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第三章 采 购 计 划第十三条 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必须统筹安排,坚持计划性。以确保满足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