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人民医院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特别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特别管理药品在销售、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别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 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条块结合、部门合作、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 医院成立由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依法处理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特别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别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预防和减少特别管理药品对社会的危害
第七条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修订医院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二)讨论制定医院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三)负责指挥医院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四)负责医院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五)报请县卫生局审批特别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八条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职责是:(一)综合协调医院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