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本预案所称特别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医院成立由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药学、护理及保卫等人员,其职责如下:1、修订医院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讨论制定医院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对医院依法处理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医院特别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医院特别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
3、负责对特别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4、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5、负责特别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四、预防与控制(一)加强对特别药品法律法规和特别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别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别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实行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别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别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依法对使用特别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五、报告与处理(一) 特别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1、特别管理药品滥用,造成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 人以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