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销售 合 同 代理公司: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就 - - 区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独家委托乙方内外场策划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合同所用条款
第一条 委托之项目1
1 项目名称: 1
2 项目位置:位于惠城区 1
3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方,该项目剩余所有可售的住宅单位
4 委托物业面积:乙方受代理销售的物业为该项目经批准的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共 套,可售商业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共 间,可售车位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共 个,团购费按补充标准,以补充协议签名盖章为准,具体详细之《委托销售代理房号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代理期限2
1 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 - 年——月- — 日起至——年- — 月——日止
第三条 代理方式3
1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内外场销售方,负责该项目的内外场联动及全方位销售
乙方在代理期内拥有分销代理权,即由乙方可寻找多家经纪、代理公司、商业协会、商场、超市、美容机构等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联动销售,代理期内由乙方负责联合其它代理公司及社会团体,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与其它代理公司及社会团体进行洽谈及整合运作并签署联动销售合同,乙方负责其签约公司买卖成交该项目单位的佣金及现金奖发放,乙方负责现场销售团队同其它代理公司的对接、协调、接待、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4
1 甲方权利和义务:4
1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该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法律文件,提供售楼处及样板房情况说明,以确保该项目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甲方保证上述资料、数据真实并承担其所产生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