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狱政管理视角摘要 创新狱政管理工作要确立法治的理念。罪犯依法收监、服刑、改造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而绝非任何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意志、行为使然,所以狱政管理作为刑事范畴内的特别行政管理活动必须时时处处做到有法可依,使管理活动由“人治型”向“法制型”转变,以实现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关键词 狱政管理 现状及问题 解决方法 创新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责任,我国监狱事业从建国初期至今已改造了数以万计的罪犯,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监狱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快速进展。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以改造人为宗旨,不断推动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逐渐成为新世纪中国监狱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重要战略举措,这一战略的稳步实施,有赖于监狱工作从各个层面上广泛推行.其中,作为监狱工作最集中概括和全过程表现的狱政管理,其科学化程度如何,不仅从根本上制约着狱政管理自身的质量与效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狱工作的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社会化。一、狱政管理的内涵和意义狱政管理,是监狱对罪犯实施监管和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当前狱政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方面:即监狱通过对罪犯的监管改造和分类处遇利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改造罪犯的四大基本手段,对罪犯进行惩戒威慑、法律规范约束、养成教育、保障感化、激励督导和组织过渡,提供罪犯服刑改造生活上的物质保障,以合法的强制作为劳动、教育等改造手段为后盾,建立法律规范有序的监管改造环境,保证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保障惩处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狱政管理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惩处和改造罪犯的过程,渗透在监狱工作的各个方面。狱政管理的内容十分广泛,是一项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而且非常具体和复杂的工作。在罪犯管理工作中恰当运用狱政管理手段,积极发挥教育改造的功能,保证劳动改造的实施,是民警管理教育罪犯的重要措施。二、狱政管理工作的现状(一)管理理念存在偏差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监狱立法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得监狱管理活动中的人治权威影响仍难根除。旧的监狱管理模式在科学文明管理要求下的中已经有诸多的不适宜,部分民警长期处于机械式的工作状态,产生了思想的惰性、麻痹,忽略了社会和时代的变迁,缺少科学进展的眼光,对新的管理模式和科学的管理教育方式缺乏了解和支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