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印管理办法1、目的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资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各类印章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 号)以及节能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本办法所称行政印章为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的行政印章和电子印章。 本办法中所指的公司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党委、党支部、团委、工会印章、各部门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等)、分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等。 信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介绍信。3、职责 3.1 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行政印章(含电子印章)、信证统一由总部办公室制发,并印发启用行政印章(电子印章)文件,启用、废止印章印模附后。办公室对各单位印章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所有印信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负责,留痕记录。 3。2 刻制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 3.3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事业部下属部门一般不刻制行政印章,确因工作需要刻制行政印章的,必须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总部办公室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方可予以制发行政印章,并印发启用行政印章文件,启用、废止印章印模附后,方可使用新印章。 3。4 刻制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专属机构印章、部门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刻制项目部印章需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常务副总批准;刻制公司党务印章须由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刻制公司团委印章,需由公司团委书记批准;刻制工会印章须工会主席批准。 3。5 新刻制的印章,均由办公室留存印模,存档备案。公司级行政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各部门及各单位行政印章由各单位负责保管。4、行政印章制发 4.1 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刻制行政印章,必须根据公司 OA 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由总部办公室统一刻制印章。同时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刻章处刻制新印章.外地分、子公司根据当地政府属地原则必须在所属本地刻制印章的,须同时报总部办公室审批备案,获批后方可在当地刻制。 4.2 各单位、部门领取新印章,须由本单位/部门负责印章管理人员到办公室签字领取. 4.3 新刻制的印章由总部办公室正式行文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