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浙江环洲钢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权限划分说明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四月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华彩公司书面许可,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子公司高层考核管理方式
1 第三章 子公司高层薪酬管理方式
2 第四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总部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总部对子公司管控模式的不同安排,以明确总部对子公司薪酬考核的管理方式及权限,指导并监督下属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环洲钢业股份公司,子公司是指环洲钢业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针对公司总部对下属子公司薪酬考核的管理,即明确公司总部薪酬考核的垂直管理方式及权限划分,对于薪酬考核的管理内容,建议公司总部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商讨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公司总部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方式、考核管理方式,并通过制度明确各自的权利与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涉及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财务总监)、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二章 子公司高层考核管理方式 第五条 管理方式:公司总部只对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财务总监)进行考核,并将对子公司其他人员的考核权限完全下放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