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 委 托 方: (甲方) 受 托 方: (乙方)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填 写 说 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酬劳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
咨询内容: 编制《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 》
咨询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
咨询方式: 完成并提交《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 》及批复
第二条 乙方应当根据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并提交正式报告,协助甲方 办理有关部门的审批,批复提交时间相关职能部门决定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
提供技术资料: ⑴ 拟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⑵ 拟建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及批复 ;⑶ 拟建项目初步设计 ;⑷ 拟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