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考核、激励奖惩制度(试行)1
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中心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班组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举,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严格遵守公司、分厂、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下班签到不准带签或不签,如有违规,罚代签者和当事人各 10 元,不签者罚 20 元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如有违反罚 50 元,旷工一次扣除当月二次分配,并上报中心
做到有事请假,不准捎假和电话请假(特别情况除外),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
上班期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牌,看小说,睡觉,干私活,玩手机等,如有违反,罚 50 元,若在公司或中心检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扣除个人200 元
进入工作区域,必须劳保穿戴齐全,特别是安全帽和劳保鞋,发现未穿者一次罚款 50 元
员工在开会、学习时不能按时到场者,按迟到处理(有事需提前说明),不到者按旷工处罚
在这期间手机需调成振动或静音,如有铃响者罚款 50 元,上班期间不准玩手机,如发现中心级违纪事件扣当事人 200 元/次,发现公司级违纪事件扣当事人 3 个月部门二次分配奖金,连同连带责任人所有处罚金额
员工进厂头发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