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办法 1、目的法律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操作技能和工作素养,提以达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2 、范围 公司准备中心、整饰中心。3 、内容3。1 质量管理 3.1.1 各车间、班组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仔细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3.1。2 关键工段要按《操作程序》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且受控状态。 3.1.3 仔细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岗位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1。4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严格划分“三区”(待加工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3.2 工艺管理 3。2。1 严格执行技术部下达的生产工艺规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3。2。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测试合格并有老工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部、技术部要不定期检查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 3.2.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样单生产,对样单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仔细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 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接收手续(流转卡)方可投产。 3。2。5 严格执行标准、样单、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可用于正式生产。 3.2.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 自主开发的产品应进行不断的检测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批产品合格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3。2.8 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技术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等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3。3 定置管理 3.3.1 定置摆放,按区域分类放置,并做好标识。 3。3.2 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 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记录数量与产品实际数量相符. 3。3。4 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 安全通道内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