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项 生活营区安全管理制度
- 2 —第二项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2 第三项 治安综合管理措施
3 第四项 防尘、防噪声措施
5 第五项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5 第一项 生活营区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创建文明标准化施工场地建设的要求,法律规范工区管理,确保参建员工生活环境优美及人身安全,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凡入住本工区生活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工区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讲文明礼貌,自觉维护企业形象;2、新进场人员必须到工区综合部和安质部备案,经工区领导同意,方可入住生活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所有入住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无条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等相关检查,发现有刑事犯罪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所有入住人员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占为己有,如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交公安机关处理;5、所有入住人员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处 200元/人*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清退出场;6、所有入住人员必须讲文明礼貌,讲环境卫生,保持生活区环境洁净,生活垃圾、剩饭剩菜不能随便丢弃,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桶,禁止乱扔乱放,不得随意采摘花木,践踏花草,违者处罚 100 元/人*次;7、所有入住人员必须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任何人员在房间内,私拉乱接电线取暖、纳凉、做饭,一经发现,除没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