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有限公司避峰用电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本着以节约成本,有效控制用电峰谷比例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状况,为强化电费成本管理,紧缩电费支出,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条、各时段的时间及电价:早高峰时间为 8:00-11:00 ,晚高峰时间为 18:00-23:00 ,电价为 0
9199 元/kwh
谷段时间为 23:00-早 7:00,电价为 0
2403 元/kwh,平段时间为:早 7:00-8:00,11:00-18:00,电价为 0
5801 元/kwh,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避峰运行
第二条、目前我公司的主要用电设施分两部分:一、基础设施设备,其中包括研发办公楼空调设施,;特电厂房空调系统,,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二、车间生产设备,包括特电厂房中频焊机;烘箱五台,(其中一台不常常使用);特电试验站;新能源试验站;轴承加热器以及其他生产试验设备
第三条、鉴于峰谷电价差距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峰谷电量比不得高于 1
3,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中频焊机、烘箱设备、特电试验站严格控制谷峰用电比例,禁止高峰用电,如因生产任务紧,须占用峰时电价时,经生产总监批准并做好记录
每月根据实际统计结果对生产部门进行考核
第四条、公司生产调度要根据公司避峰填谷原则,合理组织生产
特电试验站、烘箱、中频焊机等高负荷用电
在不影响产量的前提下尽量避早晚高峰运行,在谷段多进行作业,力争在高峰用电以前将高负荷用电设备停止
第五条、生产各个班组应对高负荷用电设备的使用时间进行记录,其中包括特电试验站、烘箱设备、中频焊机、轴承加热器、新能源试验站、特电空调系统
以特电试验站为例,需进行开机试验时,记录开机时间,截止时间,用电时常,操作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杜绝浪费,严格控制
以烘箱为例,在作业中,严禁“大材小用”
应根据生产量选用烘烤设备,不能盲目选择
第五条、各部门办公室必须保证下班时间将饮水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