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 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 作业安全风险分级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 一级作业安全风险(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1、220kV 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 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 N-1 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 220kV 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加、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1、220kV 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 N-1 原则
2、220kV 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 10 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 66kV 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 5 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加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 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 二级作业安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