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叉车管理规定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3 职责4。1 叉车使用者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4.2 叉车的一级维护保养由叉车司机负责,二、三级维护由设备科(厂家)进行。4。管理程序4.1 叉车工要求4.1.1 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4.1.2 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4。1。4 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4。1.4 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4.1。4 叉车工不准进行作业无关的工作,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不得作业。4。2 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2。1 叉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根据《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2 .2 车间内所有叉车必须为生产经营服务,不得挪做它用。4。2。3 叉车只能在厂区内行驶,不得擅自驾车出厂。4。2。4 叉车启动时,必须缓慢提速。4.2.5 在厂区内作业的叉车,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4 公里/小时,厂房内作业的各种叉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 公里/小时。4.2.6 叉车作业时,车前、车后不准站人,配合人员必须站在叉车两侧。叉车驾驶员应时刻注意配合人员的动向,移动车辆时,应鸣笛示意。4.2。7 叉车驾驶员作业时应做到“六慢”、“六不准”。4.2.7.1 六慢:会车要慢;转弯要慢;情况不明时要慢;叉码物品时要慢;作业环境车多人多时要慢;倒车行驶时要慢。4.2。7。2 八不准:不准开车带人;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准开带病车;不准开车在车间内兜风、玩耍;不不准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车辆。4。2.7.3 叉车在行驶过程中,严禁快速变换倒顺方向,以免瞬间产生极大的扭矩,引起车翻。4.2。7.4 叉车使用严禁超载.4.3 叉车维护保养4.3.1 叉车司机每天开车前须仔细检查车况检查内容标准实行措施电瓶水位是否正常规定刻线适量补充电机是否正常平 稳 、 无 异音及时报告车刹性能是否良好良好及时报告方向盘灵敏度灵敏及时报告照明灯、指示灯系统是否良好明亮、齐全及时报告喇叭、倒车蜂鸣器工作情况宏亮、有效及时报告工作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无 漏 油 、 正常及时报告仪表是否齐全有效齐全、有效及时报告4。3。2 叉车司机每天充电前须对叉车进行纯水添加,特备注意要打开蒸发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