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电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批 准: 审 定: 审 核: 编 制: 2024 年 09 月 10 日电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一、 总 则 1、 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电动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临涣中利发电公司各检修单位、维护单位及其他使用所有电动工具单位
包括手持、固定式及电焊机等
3、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883
1-—3883
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二、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要求:1、所有在中利公司内使用的电动工具均应贴有合格证
合格证破损、过期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2、所有在中利公司内使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均需在技术部、安监部备案,未备案的电动工具均视为不合格工具
3、所有在中利公司使用的电动工具均应建立台帐,台帐中应有从采购至报废过程中的完整信息,包括工具的型号、参数及启用时间、试验、检查记录
4、电动工具的试验人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无资质证书的人员无权进行试验
5、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在工具的合格证上注明类别
如无类别均按Ⅰ类工具对待地
6、所有的电动工具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并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
7、对损坏后电动工具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送公司废品库
在此过程中应取下合格证,更换为有“待修复”、“报废"标签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㈠、手持式电动工具按防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GB4787-94): 1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接地或接零)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