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档案号码: 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修订时间:2010 年 4 月 23 日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 [ 7]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目的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电动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托电运行维护持有电动工器具的各单位
第三条 引用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 职责1
工具管理员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工具管理员负责对电动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 30 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借用人应在电动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电仪班负责电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 6 个月)
电仪班人员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综合部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电仪班进行验证和试验工作
第五条 分类一、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防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GB4787-94):1
Ⅰ 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接地或接零)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 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结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和金属外壳两种
在工具的明显都位标有Ⅱ类工具结构符号“回"
Ⅲ 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二、 移动式机电设备一般属于Ⅰ类工具、电器,带电体依靠基本绝缘,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 手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