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一)电气部分1、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关后至各楼层配电总箱,T 接箱,双电源切换箱,泛光照明配电总箱,事故照明配电箱等有关电线、母线、桥架、线管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以及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的假设和维护
2、公共部分(地下室、楼梯间)的照明工程
3、所有弱(火灾报警系统)电线管、孔、洞的预留预埋
4、防雷接地工工程
5 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
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安全措施费等各项费用
五、 工期要求: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柜、箱、盒及铁件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
六、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法律规范、JGJ59—99 安保体系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 质量验收程序:1 对安装工作的正确性与符合性检验,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复验
2 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电阻测试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竣工验收
其质量标准应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相一致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