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政策实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公共政策的功能视角分析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单独二胎”内容简介单独二胎即单独二孩
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也就是 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所提到的单独二胎政策
三、从公共政策的功能分析单独二胎制定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实现其职能的基本手段,而公共权力机关在使用这一手段时也就对它的功能做了设定这种设定有可能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实现预期,也有可能有违预期
(一)管制功能政策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政策对象不做什么来达成政策目标
政策主体要制约、禁止政策对象不做什么,或者说要使政策对象不发生政策主体不愿见的行为,就须使政策对政策对象的行为具有管制功能
这种功能是通过政策的条文规定表现出来的
2014 年 3 月 27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人们的生育行为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它明文规定了哪些人群可以申请二胎,哪些人群不能申请二胎
此外,为了防止过多的人口出生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国家对违反了该条例而生育了二胎的人给予一定的惩罚
也就是说,超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缴纳社会抚养费,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各地区具体情况制定
有了这些法律规定,对政策对象形成一种规范约束,才能更好地达成政策目标
(二)引导功能为了解决某个政策问题,政府依据特定的目标,通过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加以引导,使得政策具有导向性
也就是说,政策给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行为确定了方向,使整个社会生活由复杂的、多面的、相互冲突的漫无目的的行为,能有效地纳入到统一的明确的目标上来使之按既定目标有序前进
引导功能是政策的积极功能
单独二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