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如何面对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一、现场签证的 7 大主因1
设计变更(1)设计类原因设计优化影响出图日期,进而影响进度;设计错误未及时发现,引起返工;设计缺漏引起返工、增补;补充设计引起工作量增加;二次设计(如精装修等)引起原工作的返工或废弃
(2)现场施工类原因施工现场条件误差、施工工艺技术超前或滞后、原设计施工难度大或不能施工、按原设计施工质量不能保证
(3)营销类原因a
领导思路的变化、偏好的变化b
市场竞争引起设计要求变化(4)物业类原因(物业需求)2
地质勘探不清,引起地下基础结构形式变更或换土b
原有建筑清理不清,或地下障碍物未清理c
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条件d
现场标高与设计标高不一致引起土方挖填费用e
周边关系影响(如居民闹事等)f
原施工方案变更,增加技术措施费3
场地或工作面不能及时移交,引起工期及费用签证b
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引起返工或增加工作量c
合同不熟悉,被乙方钻空子d
土方未能综合平衡,引起土方运出再运进e
总体施工考虑不周,引起重复开挖f
决策不及时,引起返工g
合同未包括的零星工程、合同缺陷h
赶工措施费i
由于招标太迟引起甲分包队伍进场推迟,总包工作量增加或工期延长b
甲分包队伍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引起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索赔c
分包合同工作界面约定不清,引发某些工作总包、分包都不管d
协调不力,总分包抢工作面,交叉施工,引起工作量增加5
由于招标太迟引起甲供设备材料推迟进场b
甲供设备材料质量较差,不符合要求,退货重新采购影响总包工期c
甲供设备的辅材供应不明确,引起扯皮6
总包配合配套单位所做工作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