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计划管理制度(修改讨论稿)一、目的 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合理有效分配资源,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经营活动有序实施,通过目标计划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目标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月度工作目标计划、阶段性工作目标计划和周工作目标计划
三、管理职责(一)总经办 1、是工作目标计划的控制部门,负责各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协调、控制和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工作目标计划;负责跟进、落实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执行单之任务,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3、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4、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目标计划管理的评价,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二)人力资源部1、人力资源部是工作目标计划执行结果的评价部门
2、在总经办的协助下每月完成对各部门计划完成情况评价(对个人的考核在条件成熟时推行),具体的考核指标在后面进行界定
(三)其他部门职责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有管理责任
假如多个部门均由一位分管领导管理,则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下属各部门的计划必须通过其审核
2、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并按时间和个人进行分解,必要时形成个人工作计划
3、各部门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总经办关于目标计划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各部门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管理,并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5、负责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四、计划编制的原则(一)影响公司经营计划的重点工作或事件
(二)对其他部门有影响的重点事件
(三)产生成本及费用的事件(四)非日常性工作的事件(非日常性工作的标准由各个部门确定)(五)需其他部门配合的事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