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服务承包合同甲方: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乙方: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负 责 文 安 发 包 片 区 共 3789 户 , 建 筑 面 积160869
8㎡的直管公房(含代管、信托房)的日常服务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 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1、受理房屋报修及制定修缮方案
受理报修后及时派员进行现场技术查勘
根据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修缮责任的,修缮方案由乙方负责制定或由乙方负责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修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报甲方备案
对屋面修缮确实无法解决,必须进行翻修和遇不可预见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修缮费用不在包干范围内需另行结算的应报甲方批准
2、房屋安全检查和排险工作
每年 4 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的房屋安全普查向甲方报备
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信息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对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修缮和报备甲方
特别是檐口、外墙粉刷层脱落等应及时处置和修复
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实现不倒房、不塌房、不伤人的目标
3、组织拟定大中修和翻修改造工程项目修缮方案
负责编制修缮方案或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拟定修缮方案设计,编制工程项目清单和预算,及时报送甲方备案
对屋面损坏确实严重、无法通过修漏解决,必须进行翻修和遇不可预见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工程费用不在包干范围内需另行结算,应及时报送甲方审批
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5、开展房屋修缮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日常巡查管理、检查督促工作和房屋使用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日常登记
对违章搭盖,破损结构,不当使用房屋的行为要及时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制止或纠正,制止纠正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全面掌握如自用、空置、转租等房屋使用情况,收集承租人对公房管理的需求和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
6、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协调联系工作
预先通知相关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