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责任制, 安全生产, 主管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1
1 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
3、 职责3
1 安监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合同的签订,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
4、 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4
1 各部门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4
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
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4
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养能否满足工程需要;4
3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工程管理部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监部备案
5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